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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滦南县2017年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4435    发布时间:2017-08-18

倴政办发〔2017〕7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滦南县2017年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滦南县2017年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化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县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和水平,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唐山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17〔1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责任分工

县气象局为县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责任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全县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县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任务的分解、推进和绩效评估;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办)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二)主要任务

1. 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的人才和业务能力建设,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提供技术支撑;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并明确责任人,推进气象信息员队伍融入式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6〕39号、冀发〔2016〕49号文件要求,县气象、住建、能源、工信、交通、水务、通讯等部门依法做好专业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和管理工作。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和责任人名录,强化基层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落实。

2. 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支撑和保障机制建设。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落实滦南县“十三五”规划中的2017年气象防灾减灾项目,充分发挥气象现代化成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支撑作用。加强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完成两要素气象观测站升级改造任务,建立气象观测设施维护维修、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加强气象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各镇(街道办)的气象灾害基础信息数据库,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开展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双随机”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城乡规划及重大工程项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气象防灾减灾培训。建立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防雷技术服务长效运行机制。

3. 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标准示范建设。积极探索标准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示范镇、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气象防灾减灾示范村建设,为全面提升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提供典型示范。

4. 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效果。依据《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县气象局负责修订全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办)也要制定(修订)本地和本部门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最大程度减轻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重大气象灾害责任性事故发生,切实发挥气象防灾减灾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三)考评方式

1. 考评权重。考评总分为 100 分,各责任单位任务指标见附件《2017年滦南县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2. 检查督导。为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县政府将成立督导组进行跟踪检查和随机抽查,督导工作落实。

3. 考评打分。年底由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佐证材料进行综合整理,考评指标完成情况报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由其评估确定各地考核分数与排名。

二、工作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7年8月)。制定滦南县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限、步骤和责任单位。

(二)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9月至11月)。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检查督导。

(三)自查自评阶段(2017年12月)。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工作动态,上报全年指标任务开展情况和佐证材料。

(四)统计上报阶段(2018年1月)。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相关单位全年指标任务开展情况和佐证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及时上报。

三、保障措施

(一)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标准,履职尽责。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认真落实考核指标,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三)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全面反映本地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实绩,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和资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四)扩大交流,提升水平。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加强工作交流,利用绩效管理技术和方法,依法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努力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

附件:滦南县2017年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7年滦南县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标准

报送周期

佐证

材料

责任单位

组织和责任体系(35分)

组织体系

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建设

5

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人才和业务能力建设并达到规定标准,得5分

季报

 

有关文件、批复和统计资料等

气象局

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5

完成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实体化建设并达到规定标准,得5分

气象局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

10

健全我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得5分;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人才与业务建设,得5分

政府办

气象局

责任体系

气象防灾减灾责任落实

15

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镇政府(街道办)职责并明确责任人,得5分;按照国发〔2016〕39号、冀发〔2016〕49号文件要求,县政府正式发布文件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得5分;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和责任人名录,得3分;推进气象信息员队伍融入式建设,得2分

县政府办、编办、气象、住建、能源、工信、交通、水务、通讯等部门

科技和管理体系(45分)

现代化建设

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

5

落实“十三五”规划气象防灾减灾2017年项目,得5分

年报

有关文件、资料等

气象局

监测预警

监测预警能力

建设

15

完成40%及以上两要素气象观测站升级(四要素以上),得5分;不发生气象探测环境遭破坏事件,得2分;实现气象与民政、水务、国土、交通、安全监管、环保、住建、城管等部门的实时数据共享共用,得3分;建立气象观测设施维护维修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得5分

季报

有关文件、批复、通报等

县气象、民政、水务、国土、交通、安全监管、环保、住建、城管等部门、各镇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能力

建设

15

完善各镇的气象灾害基础信息数据库,数据完备度达80%,得3分;新编制并公布大风、雷电等至少两种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得2分;完善部门间联合监管机制,开展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双随机”执法检查,得3分;城乡规划及重大工程项目经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或气候可行性论证,得3分;本地党校组织开展党政领导气象防灾减灾培训,得2分;建立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防雷检测技术服务长效运行机制,得2分

季报

有关文件、资料、数据等

气象局

各镇(街道办)

应急管理能力

建设

10

依据新修订的《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全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得5分;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办)制定(修订)本部门预案,得2分;运用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指挥系统有针对性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1次以上,得3分

季报

有关文件、材料、截图等

政府办、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办)

标准化建设体系(10分)

基层标准化示范

基层标准化示范建设

10

获得国家级标准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省级气象防灾减灾示范村,完成其中一项,得8分

季报

中国气象局、省民政厅有关批复和其他有关资料等

政府办

气象局

民政局

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融入当地科普场馆建设或气象科普主动参与政府或部门组织的大型科普活动,得2分

气象局

效果评价体系

10分)

防灾效果评价

气象灾害减损

效果

5

因气象灾害死亡人员低于近5年平均值得3分;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例低于近5年平均值,得2分

年报

有关统计数据资料

民政局

气象局

气象灾害责任事故防止效果

5

年内未发生重大气象灾害责任性事故,得5分

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