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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4936    发布时间:2017-10-27

倴政办发〔2017〕10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2017年为每五年一次的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年度,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唐政办字〔2017〕205号)指示精神,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即将展开。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依据投入产出表在各级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加强内部成本控制与提高管理水平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对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滦南县投入产出调查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方案工作,协调处理在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各被调查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组织协调会计、统计等岗位人员共同做好调查填报工作,明确专人参加投入产出调查业务培训。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市县两级投入产出调查所需经费,由同级统计部门提出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协调解决,要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严格填报和管理。各被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填报调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投入产出调查所取得的资料,仅限于编制投入产出表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需要,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调查对象考核、奖惩的依据。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对象的资料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四、明确工作完成时间。本次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将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其他事宜由县投入产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布置。

 

附:滦南县投入产出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滦南县投入产出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福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勇县金融办主任

李文海县统计局局长

成员:江顺志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李晓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李玉红县商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