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年评选表彰一次,代表着我国劳动工作者的最高荣誉。经过层层遴选,唐山市共有13人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我县一中教师刘东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是全市教育系统中的唯一获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