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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体育局获评“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浏览次数:4459    发布时间:2021-08-23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21〕111号)要求,经推荐、审核、公示环节,滦南县体育局荣获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是群众体育领域内唯一经中央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类活动,每四年表彰一次,是我国群众体育工作的最高奖项,主要表彰致力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群众体育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集体。

2017年以来,滦南县体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体育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为指导,以打基础谋长远为立足点,以“三大网络”建设为抓手,以实现群众体育工作整体推进为目标,以公共体育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好成效。经过全县体育战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到2020年,群众体育稳步发展,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城乡基本形成,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和谐,具有滦南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已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