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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档案馆关于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的公告
浏览次数:36977    发布时间:2023-06-30

红色档案是我们党诞生、成长、奋斗光辉历程的真实见证,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蕴含党的初心和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的指示精神,深入挖掘我县丰富的红色档案资源,更好地保留散存于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红色档案资料,丰富馆藏,用档案讲好党的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滦南县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组织及个人公开征集红色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文献资料。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红色档案文献资料;党史人物、革命烈士上、劳动模范、知名人士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口述记录、获奖证书等;著名人物题词、留言、笔记、文集、画册等文献资料。

2、实物资料。奖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件、代表证件以及革命年代的实物(党旗、党徽、党章、军服、肩章、臂章等)、票据(各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购物券等)、契约、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旗帜会标等珍贵实物资料。

3、音像资料。与革命历史有关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二、征集方式

自愿捐赠。捐赠的档案资料经鉴定符合条件收为馆藏后,县档案馆将向捐赠者颁发证书,以兹纪念。

三、征集要求

1、通过上述方式征集的档案资料的所有权归属国家,捐赠单位或个人享有优先查阅、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2、通过各种方式征集进馆的档案,其所有单位、团体和个人应保证档案资料内容客观真实、来源合法。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5-4122753

联系地址:滦南县崇法大街6号行政办公中心档案馆

联系人:李思琪、姚振华、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