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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滦南县2018年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3448    发布时间:2018-04-27

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滦南县2018年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滦南县2018年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捕捞行为,养护渤海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按照省、市关于2018年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大、社会反响强烈的“绝户网”等违规渔具进行清理整治为突破口,加强执法监管,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捕捞行为,规范海上渔业生产秩序,确保渔区经济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动目标

按照上级开展违规渔具整治“区域全覆盖、检查无死角、查处不手软”的要求,对海洋和内陆各类捕捞渔具进行全面整治,坚决严厉打击拖网、拖曳泵吸耙刺(吸蛤泵)等禁用渔具,以及网目尺寸严重偏离规定的密眼网,取缔拦截插网陷阱等定置违规渔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绝户网”使用死灰复燃,实现滩涂不见禁用陷阱类作业、近岸不见禁用耙刺及地拉网作业、海上作业网目尺寸明显改善的工作目标。

三、任务安排

㈠宣传部署阶段(5月1日-5月31日)渔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加强宣传引导,积极争取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配合,创造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社会环境。

㈡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7月1日)。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违规渔具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对浅海滩涂、内陆水域、交界水域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其中:沿海地区重点查处农业部公布的禁用渔具包括拖曳泵吸耙刺(吸蛤泵)、拖网以及网目尺寸严重偏离规定的密眼网和违反伏季休渔规定从事非法渔业生产的行为;内陆地区重点查处拦截插网陷阱等定置违规渔具和各类毒、电、炸等违法捕捞行为。对收缴的禁用渔具集中销毁;对网目尺寸严重不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更换;拒不更换的,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㈢成果巩固阶段(9月1日-10月31日)。继续开展海陆联合检查,针对一些死角和薄弱环节进行有效纠正。以拖网、地笼网渔船等为重点,严厉查处使用禁用渔具、网目尺寸严重偏离标准等行为,同时依法打击非法跨界生产作业行为。

㈣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专项行动结束后,渔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报送行动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以及进一步完善渔具管理、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的意见建议,填写《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滦南县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全县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并督促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县农牧局负责组织、部署开展违规渔具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实施方案,督导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指导督查各地执法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执法工作。

㈡协调联动,凝聚合力县渔业主管部门要协调内部渔政、港监等渔业执法机构,凝聚工作合力,结合伏季休渔、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加强执法检查。继续加大与市场监管、边防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海陆生产及流通环节的执法管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协调司法机关提前介入,依法处罚。鼓励民间渔民组织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㈢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对使用、携带各类违规渔具的违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禁用渔具一律收缴。加强港口监管,对港内停靠渔船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强海上监管,对各港口航道、近岸滩涂及附近生产区域、毗邻的禁渔区线内侧海域及其他重点海域,严查渔船渔具使用情况,发现禁用渔具一律没收。加强对港口、重点海域、生产经营企业执法检查,保持对违规渔具清理整治高压态势。

㈣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休渔、禁渔和幼鱼管理制度,运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积极争取渔民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配合。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和发动渔民群众对渔具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健全机制,总结提高。加强工作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县渔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管理;对收缴的违规渔具,设立专门的销毁点统一集中处置;完善定点销毁程序,实施专人全过程现场监管,确保处置到位,消除隐患。

附:滦南县2018年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滦南县2018年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素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玉宝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杨义峰   县农牧局副局长(负责水产工作)

成    员:王凤新   县农牧局党组成员

贺忠增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焦学庆   县公安边防大队大队长

刘振岗   南堡边防派出所所长

郑  晖   南堡镇镇长

王  兴   柏各庄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牧局党组成员王凤新同志兼任。